项目概况 2024年和龙市头道镇延安村道路改造工程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XJ2024-CG002;
2.项目名称:2024年和龙市头道镇延安村道路改造工程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46,206.00;
5.最高限价:1,446,206.00;
6.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1
2)建设地点:和龙市头道镇延安村
3)采购范围:道路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工期156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年度(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 (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网络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④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⑤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⑥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和龙市海兰路690号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采购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以非现金形式递交)人民币2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或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等额保函或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平台的等额银行电子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龙市头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龙市头道镇北山街119号
联系人:李星学
联系方式:15504337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边州和龙市誉文街48-4号
项目联系人:刘爱玲、刘岩东
联系方式:0433-4257999
3.采购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兴嘉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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