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40417-01-01
2.2工程名称:2024-2025年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城区;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青年路(岱北街-财源街、灵山大街-南湖大街)两段总长1.48公里,温泉路(辛泰铁路-泮河大街,长1.20公里),东岳大街(迎胜路-奈河东路,长2.71公里)等三条市管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及东岳大街沿线部分交叉口进行改造。
2.5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2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成果。
2.6 招标范围:对青年路(岱北街-财源街、灵山大街-南湖大街)、温泉路(辛泰铁路-泮河大街)、东岳大街(迎胜路-奈河东路)等三条道路及东岳大街沿线部分交叉口改造的施工图设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审图需要;
2.8 招标控制价:22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法: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5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 系 人:耿科长
电 话:0538-8538278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山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唐訾路7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8281000
电子邮箱:ssjs0538@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8-8281000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38-533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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