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岐阳村矿山道路改造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06171
致: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高桥镇岐阳村矿山道路改造工程的澄清修改公告,本澄清修改内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1、B值计算方案一修改为: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所附业绩未按要求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全部公开并提供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除外[若同时认可市政、铁路等行业业绩时不适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D级及“首次进入”宁波市承接公路项目的除外;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除外)的评标价,根据下述区段计算区段平均值(区段内各投标人评标段的算数平均值),再将计算得出的区段平均值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投标人评标价二次平均值即为B值。
区段 | 区段平均值 | 二次平均值 |
A*0.97<投标人评标价≤A | A1 | B为A1~A15的加权平均值(A1和A15权重为0.3,其余权重为1.0)。 若某区段无投标人评标价,则该区段不计区段平均值。 |
A*0.95<投标人评标价≤A*0.97 | A2 | |
A*0.94<投标人评标价≤A*0.95 | A3 | |
A*0.93<投标人评标价≤A*0.94 | A4 | |
A*0.92<投标人评标价≤A*0.93 | A5 | |
A*0.91<投标人评标价≤A*0.92 | A6 | |
A*0.90<投标人评标价≤A*0.91 | A7 | |
A*0.89<投标人评标价≤A*0.90 | A8 | |
A*0.88<投标人评标价≤A*0.89 | A9 | |
A*0.87<投标人评标价≤A*0.88 | A10 | |
A*0.86<投标人评标价≤A*0.87 | A11 | |
A*0.85<投标人评标价≤A*0.86 | A12 | |
A*0.83<投标人评标价≤A*0.85 | A13 | |
A*0.80<投标人评标价≤A*0.83 | A14 | |
投标人评标价≤A*0.80 | A15 |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海曙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日期: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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