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 E3706002318005365(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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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 2023 年-2024 年老旧小区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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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城区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金凤花园区片、阜康佳苑区片、金晖区片、怡和园区片、丽湖区片、金城区片、滨河区片、天府 A -1区片、玲珑区片、河西区片等区片进行改造,主要是对区内进行管网改造、道路更新、绿化、公共照明改造、内外墙复新、屋面防水、安装充电桩设施、健身器材及增设停车位、非机动停车棚及充电设施、信息发布设施等便民设施等工程。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竣工(注: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及本项目相关的部分的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一次性通过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设计修改及优化)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等。 (2)施工部分: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采购、建安工程、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即本项目结束后须确保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条件。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8 计划总投资额约9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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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等的全面控制;(2)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5)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3家
-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各标段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份额(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采用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相应比例;(2)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达到相应比例。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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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 19:30至2024年05月17日 19:3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本项目不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 4.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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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 09:00:00,地点为:招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须将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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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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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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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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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山东厚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号 |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南山世纪大厦B座7楼 | 邮编:264000 | 邮编:264000 | 联系人:郭永飞 | 联系人:张艳萍 | 电话:0535-8112006 | 电话:0535-6880828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27481333@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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