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华北路88号道路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获批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单位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置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已报名,并符合报名预审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8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华北路88号拟利用沿地块红线北侧(与中闽百汇相邻)和现有办公楼之间的区域进行道路改造,新建道路约290米,路宽4.5~6米,新建区内分隔围墙约60米,修缮围墙(与中闽百汇分隔)约35米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项目包括通用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通用工程:砖房拆除、棚房拆除、混凝土房拆除、路面拆除、清运等。
道路工程:水稳层施工、砼路面施工、围墙工程等。
交通工程:标杆安装、反光镜安装、地面标识、减速带安装、道闸安装。
路灯工程:路灯安装。
以上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最高控制价398855元,采用固定总价。中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2~5(含2不含5)。
2.4. 工期要求:本次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工期为45天,道路工程应于2024年9月1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月 31 日 8 时至2024 年 8月 2 日18时到泉州市丰泽区毓才街毓才花苑二期10号楼南侧沿街商铺二楼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置业分公司领取比选文件,也可由公司指定联系人直接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的邮箱。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电话:158595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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