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子长市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雨污分流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河砂)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457
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子长市城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雨污分流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0月09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河砂 | 中粗 | 见技术指标要求 | 吨 | 19000 | 子长市城西区 | 根据项目要求 | |
合计 | 吨 | 19000 |
二、项目简介:
子长市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我单位负责的施工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对安定路(铁路-安兴街)、长兴街((安定路-中山桥)、广安街(万兴街-安兴街)、广安街(红彦路-万兴街)、秀延街(学校-安兴街)、万兴街((广安街-秀延街)、万兴街(安定路-广安街)、滨河路(安定路-红彦路)、防汛路(红彦路-长兴街)共计9条道路,总长2.423km,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二是对秀延河、南河两侧的现状污水涵进行保温提升改造,长度约13km。三是对9条道路热力网进行老旧提升改造。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等其他资料。
3.本次河砂以固定价结算,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税金部分按新税率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过磅:在甲方指定地点过磅,以甲方过磅计量数量为准,验收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点,第二位小数直接抹除。
5.2由甲方物资部初步质量验收,试验室检测含粉(水)率和材料质量,河砂甲方承担3%的自然含水率,超出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干法机制砂以甲方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对超出规范范围内的含粉(水)量全部由乙方承担。
5.3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由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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