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涡阳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单编号:ZT1103-XJ-2024-265)租赁模板一批,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要求事宜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2024年11月3日09:00至2024年11月6日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3.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单位 | 需求数量 | 理论重量(吨)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H6.5cm平模 | 100*150cm | 5+1复合板 | 块 | 60 | 5.6 | 安徽.亳州.涡阳 | |
2 | φ1.3米地系梁模板 | 梁宽0.8米,高1.0米,4柱柱间距4.8米 | 5+1复合板 | 套 | 1 | 4.8 | 安徽.亳州.涡阳 | |
3 | φ1.2米圆柱模 | 1.0米/根*2根 | 5+1复合板 | 米 | 2 | 0.9 | 安徽.亳州.涡阳 | |
4 | φ1.1米圆柱模 | 4.0米/根*4根 | 5+1复合板 | 米 | 16 | 6.7 | 安徽.亳州.涡阳 | |
5 | φ1.1米盖梁底模 | 盖梁宽1.6米,4柱,柱间距4.8米 | 5+1复合板 | 套 | 1 | 3.4 | 安徽.亳州.涡阳 | |
6 | φ1.1米盖梁侧模 | 盖梁高1.4米,长18米,0度 | 5+1复合板 | 套 | 1 | 7.2 | 安徽.亳州.涡阳 | |
7 | φ1.1米盖梁挡块 | 内外挡块+小型挡块 | 5+1复合板 | 套 | 1 | 0.9 | 安徽.亳州.涡阳 | |
8 | φ1.1米抱箍 | 高度40-75cm(1付为1个整圆) | 5+1复合板 | 付 | 4 | 1.8 | 安徽.亳州.涡阳 | |
9 | I40工字钢 | 20米/根*2根 | 5+1复合板 | 米 | 40 | 2.8 | 安徽.亳州.涡阳 | |
10 | I14工字钢 | 4.0-5.0米/根 | 5+1复合板 | 根 | 30 | 2.7 | 安徽.亳州.涡阳 | |
11 | 配件 | 螺栓、对拉杆、精轧螺纹拉杆、垫片 | 5+1复合板 | 配套 | 80 | 1 | 安徽.亳州.涡阳 |
3.2 供货技术要求:按照物资需求一览表中要求
3.3交付要求:
3.3.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一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2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3.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3.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3.3.4验收依据:质检书合格证资料齐全。
3.3.5计量方式:过磅验收,按照图纸对各模板进行尺寸,外观进行验收。
3.3.6单价约定:单位人民币,租赁单价为模板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包装费、装车费、上场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单价应明确暂定租赁期内价格及超出暂定租赁期价格。
3.3.7 租赁期限:暂定三个月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询价一次次租赁,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图纸及相关计算书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4售后服务:本批租赁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租赁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4.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5.1 报价函(附件一)
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5.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5 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图纸及相关计算书(加盖鲜章)
5.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租赁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租赁结束后,办理结算,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租赁对账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6.2付款期限:采购方收到供应方开具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查验无误后进行挂账。挂账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80%,六个月内支付剩余租金。若遇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6.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六、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七、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八、报价有效期:9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涡阳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紫光大道紫金御景中铁十一局
联系人:盛思静 电话:18251080400 邮箱:1114684772@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涡阳县城市更新一期项目道路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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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编号:ZT1103-XJ-202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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