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肥城市潮泉镇百福图至玉皇山道路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2 年 09 月 08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202000136
进场交易编号:FC-ZC-20220823-02
1.2项目名称:肥城市潮泉镇百福图至玉皇山道路改造工程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006859.37元。
1.5采购需求:2022年08月23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开工令后60日历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2.3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2.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北京时间)
3.2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3投标企业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 并同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企业可直接登陆新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4方式:本工程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是供应商→业务指南。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 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6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截止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q/011002/01100200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4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方式:0538-3490206
地址:肥城市潮泉镇人民政府驻地
7.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拓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钊 联系方式:0538-3213567
地 址:肥城市南外环阳光凤凰城沿街商业楼129-5号
八、质疑与投诉
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钊
联系方式:17863870611 0538-3213567
地址:肥城市南外环阳光凤凰城沿街商业楼129-1号
邮编:2716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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