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焦招[2025]-021 采购编号:解财招标采购-2025-3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F2025-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市解放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小区红线内)EPC总承包已由焦作市解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解发改【2025】36号、焦解发改【2025】37号,项目代码:2502-410804-04-01-382292、2502-410804-04-01-929496,业主为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政策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资金90%:10%,招标人为焦作市解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概况:焦作市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4个老旧小区:田园小区、朝阳花苑、朝阳小区、万达家属院。道路改造面积合计24530平方米;室外照明改造需要安装路灯73盏;围墙改造面积合计3480平方米;绿化改造面积500平方米;新增安防设施128套;新增灭火器数量合计67组;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合计575平方米;新增健身器材4套;停车位划线423个;非机动车棚784平方米。投资额约991.29万元。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解放区。
2.3招标范围:
设计:按照招标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施工期间技术跟踪指导、变更签证及手续、保修期服务等。
施工:本项目的报批报建、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等。
2.4计划工期:设计服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建设单位使用要求,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号)执行;
3.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需提供未被列入上述记录名单的信誉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不高于70%,提供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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