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 2025 年度中小学校舍维修及幼儿园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45号
1.4招标人: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1.5项目业主: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0013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BZ00138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丰县2025年度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教育系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项目单位招标。建设地点分布在县内各乡镇(开发区)(建设地点为分散在全县14个乡镇、1个省级开发区范围内的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特征为点多零散、时间紧且投资规模小),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据实为准)。设计内容包括新建建筑(楼房、厕所、食堂、值班室、大门、围墙、自行车棚等),维修改造(校舍维修加固、校园道路改造、运动场、立面改造、装饰装修、校园道排工程及强弱电改造等)。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以中标价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6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1 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设计的工程中标金额达到 6000 万元止(以先到的为准)。
2.9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地质勘察、测绘、地震安全评价、水土保持、环评、规划设计方案(含评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评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含市政附属、操场、景观、绿化、给排水、供电、消防、避雷、弱电等)、设计修改、配合施工图审查等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及跟踪服务。同时所有报批程序由中标单位自行报批,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项目实施单位配合。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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