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十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2022】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对鸡泽县城部分区域供气及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改造、便道改造、供气改造及停车位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址:鸡泽县城内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01 00:00:00 至 2022-10-1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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