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EPC设计专业分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已由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招标人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现我单位对该项目的EPC设计专业分包工程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招标编号:CJCQZYZB202302-ZB30
2.项目名称: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EPC设计专业分包
3.招 标 人: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4.1项目概况:
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鹿邑县中心城区鸣鹿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道路长度约3200米;真源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路段,道路长度约2000米;卫真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路段,道路长度约700米;互助(东)街(谷阳路-紫气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污、照明、电力和通讯工程。
计划工期:本项目建设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4.2采购内容: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EPC设计专业分包,工作内容具体为:城区真源大道(仙台路-付桥)提升等四条道路鹿邑县中心城区鸣鹿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道路长度约3200米;真源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路段,道路长度约2000米;卫真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部分路段,道路长度约700米;互助(东)街(谷阳路-紫气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污、照明、电力和通讯工程的设计工作。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时间不足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的财务会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可以是税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可以不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业绩要求:分包企业具有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10)其他要求:代理人参与谈判采购的,须提供分包单位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5.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06 月 15 日 18 时00分登录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购买标书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1904795310701
行 号:308161039026
7.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 06 月 29 日上午 10:30。
8. 开标地点: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室(太原市平阳南路与晋阳街交叉口北160米九丰科技园8层)。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人拒绝接收。
9.投标保证金: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
9.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9.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如采用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1904795310701
行 号:308161039026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2、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承担利息)。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06 月 09 日至2023年 06 月 15 日,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
(2)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
(3)采购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
(4)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1. 联系方式
杨质滨(城建公司) 马 明(项目部)
电话:13934239516 18603732016
邮箱:490691551@qq.com 761468095@qq.com
通号工程局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06 月 06 日
文章推荐:
2023年新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