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镇区风貌及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永宁镇(开基桥至扎美寺)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景观风貌部分)监理服务招标
澄清通知(一)
致: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指:建设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等。其中“全过程监理服务”是指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同一内容存在多份变更澄清文件,请以编号靠后的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均以本澄清通知为准,凡不按本澄清通知相关要求执行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镇人民政府
丽江鸿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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