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 环城北路 ( 站后路 - 经四路 )I 标段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09GC2023SZ2258 (任务书编号: FS34022520231610 号)
标段名称
无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 — 环城北路 ( 站后路 - 经四路 )I 标段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09GC2023SZ2258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 S1 幢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A 楼
联系人及电话
鲁工
0553-36600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无为市万厦都市经典 3 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凯军
1825628317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 年 01 月 17 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费率( % )
0.7
项目总监
徐剑飞
证书编号: 00768582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493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金寨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岭路段)工
程和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含纬一路改造工
程)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金寨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岭路段)工
程和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含纬一路改造工
程)施工监理 ; 怀远县 2016 年实施市政道路 PPP 项目 -
XE3 路、 XS6 路(原名 XS5 路)、 XS7 路(原名 XS6
路)
投标人业绩获奖
怀远县 2016 年实施市政道路 PPP 项目 - XE3 路、 XS6 路
(原名 XS5 路)、 XS7 路(原名 XS6 路) : 安徽省建设工
程 黄山杯 奖 ; 淮北符夹铁路复线电化(扩能)配套路网
工程 : 安徽省建设工程 黄山杯 奖 ; 天津路(花园大道 - 锦
绣大道)工程 :2022 年度安徽市政工程优质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费率( % )
0.63
项目总监
邹仕立
证书编号: 00765609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493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县通航路(南湖路 - 机场三号路)工程
加分业绩:芜湖县通航路(南湖路 - 机场三号路)工程 ;
西环路(大别山路 - 新安大桥)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投标人业绩获奖
芜湖县通航路(南湖路 - 机场三号路)工程 : 黄山杯 ; 西环
路(大别山路 - 新安大桥)道路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二标
段 : 黄山杯 ; 佛子岭西路(大别山路 - 梅山南路)改造工程
四标 : 黄山杯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新华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费率( % )
0.72
项目总监
王端刚
证书编号: 00769170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工期(天)
493
质量承诺
合格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安阳市文峰区 2017 年 13 条市政道路工程监
理一标段
加分业绩:绿博大道南辅道道路工程(人文路 — 广惠
街)、广惠街道路改造工程(郑开大道 — 贾鲁河北
路)、文汇路道路工程(郑开大道 — 银鱼路)
投标人业绩获奖
郑州市白沙园区节俭路(永胜西路 - 绿博大道)等五条道
路工程监理(一标段),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安阳市
文峰区 2017 年 13 条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一标段,市政工
程金杯奖;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西三环第二标段,
市政工程金杯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
因
三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
公示项
1 、基准价: 0.68%
2 、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提示
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
上。
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
办暂行办法》(公管办 [2018]11 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
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 0553-
3121232 。
3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
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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