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192404070001 | 报建名称: | 江城实验室科学园配套设施工程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404131525540488 | 招标项目名称: | 江城实验室科学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招标人(盖章): | 湖北江城实验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杨道虹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钟海 | 招标联系电话: | 17786434439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蔡先勇、王宇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5107105230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27号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内容: |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内容说明: | 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以及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江城实验室科学园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主要承担范围包括单体建筑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局部结构改造、屋面工程、主体安装工程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智能化系统、消防工程、零星工程等)、室外设施基础及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室外管网改造工程等)、及其他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上述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及各项测试检测、确保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工程移交及免费培训招标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包括项目过程中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600 | 立项批准文号: | 2404-420118-04-01-841106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最新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4-04-13 20:00 ~ 2024-05-10 09:30 | 投资总额(万元): | 3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网上下载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公告状态: | 正常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的,应具有独立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一项类型项目设计业绩和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扫描件,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①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②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③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五年是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为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5、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 备注: | 6、其它要求:1)拟派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3)人员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3年9月—2024年2月。7、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上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提供承诺书等相关声明即可,无需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上述情况均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备注:1、本项目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远程递交、解密方式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解密等操作可咨询027-65770441、027-65770900、4006111959,联系人:高工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开标会操作规程详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附件。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所申请项目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期限外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或者异议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5、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投标人资格。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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