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 施—横江岩脚南坑段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HJXGC2024G04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 07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 /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 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 程有限公司 | 安徽森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沈阳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月潭湖镇政 府大院内(联合体成员:武汉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 号光谷金融港2期B4栋6-7层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溪口镇溪口 村茅八社1号(联合体成员:沈 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
| ||
资料公示 | 安徽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森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20万元 建安费费率:85% | 设计费:20万元 建安费费率:85% |
| ||
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30日历天) | 2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图审 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 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 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 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 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 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 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 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 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 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 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 格。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 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 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 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 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 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 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 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 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 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 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 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 格。 |
| ||
主要标的,名称, 数量 |
|
|
| ||
服务要求 |
|
|
| ||
1. 投标人承诺业绩、 信誉、荣誉 |
|
|
| ||
项目经 理 ( 总监 | 姓名: | 项目经理:孙玲燕 设计负责人:余意 | 项目经理:侯健康 设计负责人:于海宾 |
| |
相关证书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 造师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 造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或其他 名称: 设计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 设计负责人:道路桥隧高级工程师 负责人 ) 工程)
证书编 项目经理:皖 234212186693 项目经理:皖 234212181665
号: 人:20110020420000829 设计负责人: 181127664
设计负责
技术负责人 ( 总监代
方冬梅 项玲玲 表 ) :
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的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黄山市成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未通过 , 被否决其投标。 的其他内容
名称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地址 休宁县齐云山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先生 0559-7560036
名称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帅鑫工业园内兖溪村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村民委员会二楼201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 工 0559-2546309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22日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0559-2183567 联系 人: 俞 工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7519315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 式 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
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
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招标人: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推荐:
博白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节能减碳智慧化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