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520250227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三、中标信息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名称:安徽国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安徽半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翔汽车城一期商办综合楼01栋1008室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经济开发区
中标金额:壹亿零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01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霍山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管辖的所有市政路灯设施及公园广场路灯等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 服务要求:利用路灯(包括普通路灯、中杆灯等)控制系统和楼宇照明设施控制系统,集中智能管控;实现节能降耗,采用高光效LED灯具和智能管控相结合的综合方案实现节能;合同期内中标人负责采购人管辖的所有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包括: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的完善及使用;灯杆、灯具、光源电器、公园广场路灯、配电柜、电缆、路灯变压器等高压下火线以下照明等设施的运行维护。 服务时间:12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改造建设且通过合格检验后达到履约条件。达到履约条件后服务期限10年。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要求进行服务。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涛、何云香、付启利、卢锋、何国声、陈福兰、惠进、苏昌明、余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2.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07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1101室,联系电话:0564-5029348。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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